根据《山东省新闻传播奖评选方案》,通过逐级推荐和评比,经审核,确定优秀传播项目、优秀传播作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工作日期间,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山东省新闻传播奖评比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31—85196067
电子邮箱:shengjixie@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18号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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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省新闻传播奖评比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