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新闻学会《关于2016年度山东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往年评选办法,现对2016年度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新闻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山东新闻奖是由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新闻学会主办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举办这项评选活动旨在推荐优秀新闻摄影作品参加山东新闻奖的定评,并检阅我省新闻摄影工作的年度成果和业绩,推动新闻摄影改革,促进新闻摄影作品质量的提高和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摄影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的大局服务。
二、参评资格:
凡在我省注册、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新闻期刊、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新闻网站,及全省所有符合本评选规定的媒体和摄影爱好者,拍摄、刊播于2016年或2016年度完成并一次性刊播(指组照)的新闻摄影作品均可参评。只在中央报刊、外省报刊发表的新闻摄影作品不在此参评,推荐山东新闻奖定评按记协规定不含网络、博客发表。
三、参评程序:
1、以报社为选送单位,请各报对本报2016年度发表的新闻照片进行初评,择优推荐统一选送。每位作者最多选送5件,不收参评费。
2、不在理事单位的学会会员应严格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自行报送。
四、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贯彻团结、稳定、鼓励、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社会效果好。
2.新闻性强,内容真实,能反映时代特征。
3.视觉表现力强,富于创新,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4.标题鲜明准确,文字说明简洁,新闻要素完整。
五、参评作品具体要求:
1.参评作品不论单幅或组照,每幅照片的长边一律为8英寸,并装裱在统一印制的卡纸上(卡纸可到省新闻摄影学会购买),照片下面填写与发表时相同的标题、说明。卡纸背面填写发表报刊名称、见报日期、及作者姓名(单幅限一人,组照限二人)、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及责任编辑(限一人)。
2.组照要求每组不少于3幅,不超过8幅,并且所有照片必须是发表于同一媒体的图片专题,不得将在不同媒体发表的作品经后期拼凑为组照形式参评。请装裱后用胶带将每幅作品的卡纸按顺序连接在一起。组照送评时所有参评照片均有可能作为单幅获奖。
3.所有参评作品必须同时附刻有参评作品及图片说明的光盘或将参评作品数码文件和图片说明直接传至山东新闻摄影网,邮箱:sdpic@qq.com ,电话:0531-83197516。联系人:林静
传送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低于2MB。不寄送或不传送数码文件的作品不予评选。
4.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由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在相关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其中,刊发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同时,请把发表参评作品的样报装在信封里,并把信封粘贴在卡纸背面(样报要求是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没有样报或参评作品图像和文字与样报不符者,不予评选。
5.未经发表的照片、导演摆拍的照片、拼接的照片、特技照片和经过电脑加工修改的照片均不属参评范围。
六、评选与奖惩办法:
1.评委会由省记协领导及新闻界和摄影界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评选。山东新闻奖新闻摄影复评暨年赛设一等奖18个、二等奖28个、三等奖34个,共计80个奖,由省复评委、省新闻摄影学会颁发获奖证书。评委会可根据参评作品的数量与质量情况调整各项获奖数额。
2.从复评一等奖作品中推荐18件作品参加山东新闻奖的定评,对参加定评的作品,省新闻摄影学会将通知有关作者按山东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要求直接向省新闻奖定评委员会报送。获奖作品由省记协、省新闻学会颁发山东新闻奖证书。
3.凡发现获奖作品有伪造、修改或其它违规问题,一经核实,将公开宣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获奖证书。
七、寄送时间及地址:
1.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2月25日(以收到为准)。
2.各理事单位请严格按规定把参评作品和会费一起报送。
3.联系人:赵琳 电话:(0531)85196152 13305319817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
邮编:250014
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
201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