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有关企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市网信办、记协,省直有关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部署,推动乡村文明行动持续深入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二届宣传乡村文明行动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实践的重要作用,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各类新闻媒体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深化对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示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就,为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省内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杂志,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视台和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公开刊载、发布的原创新闻作品,体裁不限。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1、评选项目
宣传乡村文明行动好新闻作品设优秀作品奖、优秀栏目奖、优秀公益广告奖等3个奖项。评选时,每个奖项根据报送稿件情况,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
⑴优秀作品奖是指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上刊播的乡村文明行动优秀新闻稿件、视听作品等;
⑵优秀栏目(专题)奖是指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上刊播的乡村文明行动新闻宣传优秀栏目(专题);
⑶优秀公益广告奖是指围绕乡村文明行动主题策划制作刊播的宣传广告。
2、评选标准
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⑵紧扣乡村文明行动主题,特别是宣传乡村文明行动在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建设六个方面产生的积极效果,以及农村群众在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的显著变化;
⑶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中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的实干精神,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
⑷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和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组织评选
宣传乡村文明行动好新闻作品评选工作由省文明办牵头,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网信办、省记协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组成,省记者协会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四、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市作品申报要通过市文明办审核,由市记者协会(没有记者协会的由市文明办)集中报送。省级以上媒体参评作品,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记者协会。各地市、省直各单位要按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优秀作品、优秀专栏(专题)、公益广告等不同类别、类型分别汇总、分别装袋,填好汇总表(附件2),并把汇总表电子版发省记协邮箱。
(二)优秀作品:每件参评作品报送20套。每套由1份参评作品推荐表和1份参评作品文字稿组成,并装订在一起。推荐表内容须打印,文字稿一律用A4复印纸,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请在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报纸类作品须附原样报(整张报纸)一份。
广播作品请复制成CD。电视作品每件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一张DVD光盘。每张光盘只录一个节目。电视作品在刻录前,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刻录后的DVD光盘须在DVD机上试播,确保播放无误。广播、电视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带,不得为参评重新编排。
(三)优秀专栏(专题)
1.各推荐单位须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填写1份《推荐作品目录》,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每个参评专栏(专题)须报送20套装订完整的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新闻专栏推荐表、1份上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上半年代表作、1份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下半年代表作(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电作品要求是代表作的完整文字稿)和1份刊播目录。代表作要求从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刊播作品中各选择1件。
3.报纸作品须附刊登代表作的完整样报;广播电视代表作品请报送1套代表作复制件。
广播作品请复制成CD。
电视作品请压缩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视频光盘。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不要选择记录为“数据格式的光盘”,如刻录为数据格式,DVD机将无法读取。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
4.参评专栏必须填写每年每月第2周刊播的作品标题(表样见附件),日刊(播)栏目填写每月第2周任意一天作品标题。
(四)公益广告、网络等作品报送请参照优秀作品、优秀专栏要求执行。
(五)附件中的表格标题类型名称,可根据要求修改。
省记者协会依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作品后,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省内各类媒体组织宣传乡村文明行动情况将作为参评省级文明单位重要条件和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作品发表时间:自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
作品报送时间:2015年1月。
宣传乡村文明行动好新闻作品报送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省记协所在办公楼3楼乡村文明行动新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50014,联系电话:0531-85196061,联系人:马蕾、宋喆。邮件请注明“乡村文明行动好新闻征集稿件”。
省文明办联系人:杨咏雪,联系电话:0531-82033920。
附件:1、作品推荐单位及数额
2、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3、参评作品推荐表
4、新闻专栏(专题)推荐表
5、专栏作品代表作基本情况
6、新闻专栏每年每月第2周刊播作品目录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明办
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