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省记协、省新闻学会联合发文
第四届全省新闻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单位活动启动
本刊(台)讯 近日,省文明办、省记协、省新闻学会发出《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新闻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
《意见》指出,新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系统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主阵地,担负着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美德,提升公民道德素质,促进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提高的重任。加强新闻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加强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见》要求,本届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推动新闻队伍建设为目的,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新闻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提升新闻单位的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为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意见》对创建评选活动内容做了具体部署:一、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开拓创新,高举社会主义特色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新闻宣传与事业发展同步协调,创新改革,实干进取,廉洁勤政,高效服务。二、新闻宣传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的原则,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新闻宣传上杜绝重大责任事故。三、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推动新闻队伍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内容,认真贯彻《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有关规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不以稿谋私,不搞有偿新闻,杜绝低俗之风,不刊播虚假新闻和不良广告。四、要结合建设学习型团队的要求,引导干部群众多读书、读好书,学以致用,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文化;新闻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出精品、出人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以法治社”、“以法治台”;社风、台风文明,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
《意见》要求,为了组织开展好本届创建评选活动,设立全省新闻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各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市文明办和市记协组织下,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做好组织工作;各新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靠上抓,把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
省记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