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山 东 省 新 闻 学 会
2005年1月14日
附件:
1、2004年度山东新闻奖评选办法
2、2004年度山东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及选送要求
3、2004年度山东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含报纸、广播电视)
附件 1
2004年度山东新闻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山东新闻奖是由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新闻学会主办的全省综合性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
开展这项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检阅我省新闻工作的年度成果和业绩,推动新闻改革,促进新闻作品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利于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使
新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
二、参评资格
下列新闻单位2004年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1、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含时政类期刊)。
2、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
三、评选项目
(一)报纸:
1、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言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署名评论、编者按、编后等,字数限制2000字以内)
3、通讯(包括特写、综述、新闻调查报告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二)广播电台:
1、消息( 包括文字报道、录音新闻,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2、评论(包括文字评论、录音评论、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3、新闻专题节目(包括新闻调查,专栏报道,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三)电视台:
1、消息(包括口播报道、声像评论、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2、评论(包括口播和声像评论、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3、新闻专题节目(包括新闻调查、专栏报道、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四、评奖标准和要求
1、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落实“三贴近”要求,作品富有时代特色,具有很好的社会效果。
2、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形式新颖,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老百姓喜闻乐见在策划过程中具有较强创新意识。
3、重视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有深度,反响强烈,体现时代精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对超长作品须由各参评单位从严掌握,主要领导签署特别推荐意见,方可参评。在全部获奖名额中,超长的报纸期刊作品限评1—2个奖;超长的广播、电视作品,各限评1个奖。
6、对各项参评作品作者、责任编辑人数的规定
(1)作者人数: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作品均以刊播时的作者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
广播电视作品主创人员人数:新闻消息类、广播评论作品主创不超过2人;系列报道、连续报道不超过4人。
(2)责编人数:报纸(期刊)消息、言论、通迅作品只限1人,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责编一般不超过2人。
广播电视作品不设责编。
五、奖惩办法
1、本届山东新闻奖共设300个奖。其中一等奖48个,二等奖100个,三等奖152个。在获奖作品中,报纸(含时政类期刊)和广播、电视作品各占50%;省级新闻单位获奖总数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具有全局意义的个别作品可设特别奖。
2、山东新闻奖系列专项奖,按照《山东新闻奖评选条例》规定的数量,标准另行做具体规定。
3、省新闻“两会”向获奖作者颁发山东新闻奖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责任编辑颁发获奖编辑证书,同时建议获奖作者单位给予作者一定物质奖励。
4、如发现获奖作品有伪造、修改,剽窃等违规行为的,山东新闻奖评选办公室报请评委会主任批准后,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同时责成推荐单位追回证书并通报批评。
六、参评程序和分工
各新闻单位进行山东新闻奖的初评,并按附件2规定的分配方案,报送山东新闻奖评选办公室。
省新闻“两会”在组织报纸系统复评的基础上进行定评工作。广播电视系统的复评工作委托省广播电视学会组织,省新闻“两会”组织定评工作。
七、评委组成
山东新闻奖报纸系统的复评委由报纸系统的有关领导、专家和省新闻“两会”领导组成。定评委由省新闻“两会”主席会长办公会组成人员,并邀请省新闻主管部门的领导及部分新闻界专家组成。
附件2
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及选送要求
一、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1、2004年度山东新闻奖报纸系统复评参评作品控制在250件以内。
2、报纸系统(含期刊类杂志)参评作品数量,具体分配如下:
(1)大众日报45件(其中含农村大众,经济导报、山东法制报);
(2)省专业报协会18件;
(3)省地市报研究会140件;
(4)省企业报协会10件;
(5)前卫报5件;
(6)人民权利报、联合日报、山东工人报、青岛财经日报、寿光日报、滕州日报各4件;支部生活、党员干部之友、走向世界、山东画报各2件;
(8)以上分配数额不含报纸版面、新闻摄影、新闻美术、报纸副刊、晚报(文化)类报纸、广播电视报、媒体广告、媒体内参、网络新闻作品、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报纸理论宣传作品系列奖。
(9)省新闻摄影学会、省新闻美术家协会、省记协晚报工委、省报纸副刊研究会、省广播电视报研究会,分别按各自系统组织参评作品进行复评,然后按《山东新闻奖评选条例》规定篇目向省新闻奖定评委员会报送定评作品。
3、报纸复评委报送省定评委作品的件数为150件。
4、广播电视作品,复评委托省广播电视学会代评,并按本通知要求报送省定评委作品150件。
二、选送要求
(1)各系统(单位)选送参评作品限数不限项,即不得超过分配数额,在分配数额内可选报参评项目。超过数额者,不予受理;也不准中途撤换稿件。
(2)各系统(单位)参加全省评选的作品一律按统一规定逐级上报,不经系统(单位)推荐,直接送到省复评委员会者,不予受理;不属于新闻作品的稿件,不要报送。
(3)重视消息的稿件报送,消息稿件报送要占报送稿件的1/3。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大众报业集团、广播电视局,各有关研究会一般不要超过2件,参评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需报送其中的任选3篇代表作和一套完整作品的原件 。
三、报送方法
(1)报纸参评作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一式3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张推荐表(见附件3-1)组成,并装订在一起。推荐表内容须打印,同时须附原样报一份。文字稿一律用A4复印纸。
(2)广播参评作品:要录在普通盒式录音带上,每盒只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须送一盒式节目录音带,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文字稿和一张推荐表(见附件3-2)组成,并装订在一起。推荐表内容须打印。文字稿一律用A4复印纸。
(3)电视参评作品:要录在SP贝特康姆专业录相带上,每盒只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须送一盘节目录相带,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文字稿和一张推荐表(见附件3-2)组成,并装订在一起。推荐表内容须打印。文字稿一律用A4复印纸。
(4)广播、电视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带,不得为参评重新编排。
(5)大众报业集团、省广播电视局、各有关专业记协、研究会,向省记协报送参评作品时,需按评选项目分别各填写一份《山东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6)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年l6号文件,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每件交评审费260元;各专项奖向定评委推荐的作品,每件均需交评审费260元。未交纳年度会费的单位不予受理。
四、寄送时间地址
1、寄送时间
复评材料报送时间:3月10日前。
定评材料报送时间:4月5日前。
2、寄送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46号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5196064 5196443 5196065
3、汇款单请寄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财务科 请注明各系列奖项的名称。
责任编辑: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