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奖宗旨
山东新闻奖是由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新闻学会主办的全省综合性优秀新闻论文最高奖。
新闻论文评选已于1996年纳入山东新闻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是全省综合性优秀新闻论文最高奖。
评奖目的在于检阅我省新闻理论和业务研究的学术成果,推动新闻理论创新,活跃新闻学术研究,加强学术成果交流,促进新闻理论和业务研究更好地指导新闻实践,使新闻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
二、参评资格
凡于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写作发表(含在市地级新闻媒体内部刊物发表)的新闻论文均可经各初评单位组织评选后推荐参评。
三、评选类别
本届新闻论文评选共分4个类别。
1、基础理论:包括新闻理论、新闻思想、新闻战略、宏观分析(不包括工作部署、会议综述、经验总结等文章)。
2、新闻业务:包括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编导、播音、主持、制作、摄影、漫画、副刊、版面等新闻采编播制业务各方面的论文。
3、经营管理:包括新闻产业政策、事业发展、媒体管理、产业经营、媒介市场、资本运营、物业管理、增值服务等方面的论文。
4、其它论文:包括新闻史论、新闻教育、科技创新、外国媒体、调研报告等,以及所有不能明确归类的论文。
四、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富有时代特色,具有很好的社会效果。
2、选题新颖,立论正确,观点鲜明,理论性、科学性、创新性强。
3、理论联系实际,对新闻实践有较强的指导性。
4、论述严谨,论证充分,结构严密,逻辑性强。
5、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洁。
五、报送要求
1、论文字数限定在6000字以内。
2、务必注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基础理论类、新闻业务类、经营管理类、其它类论文。未注明者由评选办公室分类)。
3、参评论文按报纸刊发原样用A4纸复印,每份并须附《第五届山东新闻奖新闻论文推荐表》(表样见附件2)装订20套,同时要附有发表时的原件。
4、填报参评论文作者,以发表时的署名为准。
5、《参评论文推荐表》须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评选。
6、如出现同一作者的同一论文被不同的发表报刊分别报送的情况,评选办公室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不再另行通知。
7、未经发表的论文和发表在非公开出版物上的论文不能参评。
8、每位参评者只能报送一件参评作品。
六、定评办法
1、由评选办公室将论文分别送评委审读;
2、评委先集中评议,然后表决;
3、无计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作品;
4、一等奖须达到实到评委2/3选票,二、三等奖须超过实到评委1/2选票。
七、奖励办法
1、山东新闻奖新闻论文评选共设90个奖,其中一等奖15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45件,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邀请一、二等奖作者代表参加第五届全省新闻学术年会(由省记协另行通知)。
如发现获奖论文是剽窃作品,主办单位将公开宣布取消该论文的获奖资格,并责成推荐单位追回证书。
八、评选组织机构
由主办单位省记协聘请新闻界的领导、专家组成山东新闻奖新闻论文评选委员会,负责定评工作。
评委按一定办法每届部分轮换。
九、寄送须知
1、参评论文及参评费务必于2004年6月5日前寄(送)到省记协办公室李曼丽、马蕾同志收。地址:济南市经十路46号,邮编:250014。联系电话(0531)5196064、5196061。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2001年261号文件,报送参评作品,每件交评审费130元。
3、汇款单请寄: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财务科收,并请注明“论文评审费”。
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山 东 省 新 闻 学 会
200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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